一、根据纳税服务规范规定
纳税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需要提供,税务登记证件副本(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(事后开具提供)
二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》(税总函[2017]403号第二条规定)
对各地税务机关已纳入实名办税的业务
办税人或者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当场查验,身份证复印件可不再报送,税务登记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可不再要求报送。
三、各省(市)税务机关为便利纳税人
自助办理,提供了网上办税服务的,纳税人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。
本文由成都代理记账小编原创发布,转载请注明!